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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多媒体设备管理规定(学生)
发布者:信息中心        2011-03-11 08:49:39     浏览人数:
 
    教室多媒体装备的仪器设备精度高,价格昂贵,操作复杂,环境要求高。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多媒体教学秩序,提高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教学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室内的一切设备由所在班级的学习委员协助班主任负责保管。
二、教室多媒体设备不得用于非教学性质的活动(学校统一安排的除外)。
三、多媒体硬件
1、学习委员应在任课教师的要求下打开多媒体设备,并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特别是投影仪若不用,尽量不要开机,更不能频繁开关机和非法关机(投影仪灯泡寿命有使用时限,且价格昂贵),以便延长灯泡使用寿命。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一旦有故障,立即报告教务处,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不及时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3、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下课后不再使用多媒体设备,应正常退出计算机。
四、多媒体软件
1、严禁任何人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删除程序,严禁擅自更改多媒体教学系统的有关配置参数、连接等。
2、严禁学生随意使用软盘、 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设备往计算机内拷贝文件、装软件 (以防电脑中毒损坏 ), 一经发现,给予通报以上处分。
3、如违反以上规定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耽误教学等全部后果由相关责任人负全部责任,除照价赔偿外,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五、保持教室内卫生和整洁,为防止粉尘对设备造成损害,不能将粉笔和黑板擦放在设备控制台上。值日人员应使用干抹布擦拭控制台面,防止液体造成设备短路和漏电。
六、学习委员应及时锁闭控制台,注意教室的安全用电,防火、防盗。
七、学生应自觉爱护多媒体教学设备,不得擅自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除照价赔偿外,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教务处      
200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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