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校关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济宁学院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的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专门的评审工作组,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进行评审核定。
2021年10月8日晚,学前教育学院在一号综合教室召开2021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答辩。评审老师在审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评定,并根据2020至2021年度学业成绩、综测成绩及思想道德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经过多方讨论,最终确定2017级4班马淑娴同学、2019级2班姚健婕、2020级3班杨玉琪3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初审资格,2017级8班刘茹获得省政府奖学金初审资格。最后评审小组对初审结果进行了公示,经公示无异议。
此次评审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审,圆满完成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撰稿:丰琳琳 摄影:王庆梅 审核:吴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