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单位被兖州区授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单位” ,这是对兖州区对我校一年来大力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所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

2015年,在济宁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济宁学院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地方、服务地方,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依法治校,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兖州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入推进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有效维护了校园的和谐稳定,有力促进了学校健康持续发展。
撰稿:杨敬法 责编: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