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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冬季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者:安监办        2015-12-02 16:12:25     浏览人数:
    为广泛发动全校师生关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学校决定于11月开展“冬季安全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注安全珍爱生命 共享平安和谐校园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校园广播、网络、校内报刊、悬挂公益标语等宣传载体,采取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技能竞赛等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二)培训:聘请兖州区消防大队领导来校讲课,组织全校师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三)演练:邀请兖州区消防大队进行消防疏散演习,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组织灭火演练。
(四)检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横道边纵到底的安全检查,主要针对消防、用电、交通、使用管制刀具和学校周边环境的检查。
三、活动要求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应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督等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学校安全情况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紧紧盯住重点要害部位,坚决防止重特事故尤其是群体
事故的发生,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二)严格实施安全事项规范化管理。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措施自我管理机制。坚决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三规范”、“四完善”和“三统一”,确保组织健全、 职责分明、制度完善、 责任落实、设施完备、 培训到位、 管理有序,实现校园安全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学校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能力、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能力、教育宣传能力。
(三)提高安全检查的配合防范能力。各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着力组建师生广泛参与的规范化、专业化消防志愿者队伍,给广大师生提供一个接受教育和锻炼能力的平台,发挥广大师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争取广大师生对安全工作的支持,使其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活动分工
    安监办:负责本科室责任范围内检查,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安全活动实施方案;负责实施活动和各处室安全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办公室:负责本科室责任范围内检查以及各行政办公室、会议室的安全检查;利用网络、校内报刊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教务处:负责本科室责任范围内的检查(网络中心、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以及各教研室的安全检查工作。
    学生处:利用班会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配合消防大队进行安全培训、疏散演习;负责本科室责任范围内的安全检查(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搜查等)工作。
    总务处:负责本科室责任范围的检查(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门头房等)工作;担任与消防大队沟通协调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消防疏散演练工作。
    保卫处:负责本科室责任范围的检查;严格要求门卫遵守进出制度;负责南北两院的综合治理和协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团  委:负责本科室责任范围的检查;充分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校园广播、悬挂公益标语等宣传载体,采取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技能竞赛等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五、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对开展“冬季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于 11 月 27日前报学校安监办。电子信箱:sfxxt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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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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