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三年实施28项保障工程
□记者 张海峰 李剑桥 报道
本报济南讯 经省政府批准,《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年》日前正式发布实施。这是我省首部基本公共服务总体规划。
《计划》全文超过3.5万字,首次明确了我省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重点任务、保障工程等,覆盖范围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基本安全公共服务和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右边)。共计37项重点任务、84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28项保障工程。
2015年,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发展目标为,经过努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相对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
去年,国务院编制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我省《计划》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规划要求基础上,结合山东实际,进行了拓展和创新。扩大了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我省将基本公共安全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比国家规划增加1个领域。提高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基本标准不低于且多数高于国家基本标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也比国家规划增加9项,包括“城镇‘三无’老年人残疾人生活保障”、“新生儿疾病筛查”等。
此外,《计划》提出,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与户口性质相脱离,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1 基本公共教育
新建改扩建6000所幼儿园
到2015年全省所有普通中小学达到基本办学标准,支持60所左右县级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化建设,到2015年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所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扶持60所左右示范性、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用三年时间新建、改扩建6000所幼儿园。
2 劳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
推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卡
健全覆盖全省、联通城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库。推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现其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应用,并与就业服务、劳动关系、社会救助等信息共享。
3 基本社会服务
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全部城市社区
逐步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核对信息系统。每个设区的市建有一所儿童福利院。每个设区的市和人口100万以上的县(市、区)建有一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加快专业化的老年养护机构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
4 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
每个县至少有一所二甲标准医院
用三年时间,改善400所左右乡镇卫生院、3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条件,使每个县(市、区)都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力争县级中医院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到2015年,力争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有2-3名全科医生。
5 基本住房保障
自有土地可建公租房
支持用工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和住房困难职工较多、有闲置土地的大中型企业及单位,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的自有土地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优化规划选址,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公用事业完备的区域,并同步做好小区内外配套设施建设。
6 公共文化体育
公共文体场馆免费开放
逐步实现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体育设施向全社会免费开放。全面完成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盲村”通广播电视任务,逐步完成地面模拟信号向数字信号的转换,提高无线广播电视的节目套数和播出质量。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阅读活动,逐步扩大基本免费或低收费阅读服务范围。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7 基本公共安全服务
主要街道全天候视频监控
在城区主要街道、繁华路段、广场、车站、码头、公共复杂场所、重点单位、案件多发区域等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在进出城区主要交通道路、重要路口,安装全天候、高清晰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对车辆号牌自动识别、记录、比对,发现违法犯罪嫌疑车辆及时报警。
8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重度残疾提前5年发放养老金
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以提前5年发放养老金。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再给予不低于50元的生活补贴,对就业年龄段生活不能自理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护理补贴。每个设区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区)都至少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
转引自《大众日报》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