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地评价学生艺体发展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计划在学期末进行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等学科统一考试,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1.教考分离;2.严格程序;3.准确评价
二、保证措施
1.考试内容由教务处协调教研室主任和任课教师商议确定;
2.学生成绩至少要由两位教师同时打分,取其平均分,否则该成绩无效。
三、考试安排
年级 |
弹唱 |
舞蹈 |
美术 |
口语 |
课件制作 |
说课 |
11级学前1-2班 |
25日下午 |
25日上午 |
26日5-6节 |
26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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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级学前1-4班 |
25日下午 |
25日上午 |
26日5-6节 |
26日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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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级学前1-8班 |
26日上午 |
26日下午 |
25日3-4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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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级2-5班 |
26日下午 |
26日上午 |
25日1-2节
绘画
25日第3-4节
手工 |
25日下午
(讲故事) |
27日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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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
下午 |
12级7-12班 |
25日上午 |
25日下午 |
26日1-2节
绘画 |
26日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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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美术在各班教室内考试;
2、其他技能课考试地点由教研室安排,同学在教室内侯考,学习委员同学组织好本班同学考试。
教务处
2014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