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时间进度
第十八周停课,考查学科开始随堂考查;第十九周技能课、文化课统一考试,文化课、技能课统一考试时间以具体安排为准。
二、文化课统一闭卷考试
(一)考试科目
1. 2015级1-4班: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管理学、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2. 2016级1-10班:大学语文、保教知识、学前教育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学前儿童科学教育
3.2017级1-8班:英语、学前卫生学、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游戏与指导、普通心理学
4. 2018级1-10班:文科综合、阅读写作、数学、英语、化学
5. 2019级1-10班:文科综合、阅读写作、数学、英语、生物
(二)命题要求
1.所有学科均为90分钟,计分实行100分制,试卷各题应有明确分值。
2.命题要有覆盖面,有一定的试题量。难度分布合理,易中难比例为4:4:2,有效检测学生的学习情况;
3.每一科目均应命题量相当、难度相近的A、B两套试卷,A、B卷重复试题的合计分数不得超过试卷部分的30%,同一课程历年考试试卷重复试题的合计分数不超过试卷总分的 30%,各题应有明确分值,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版式要符合《济宁学院试卷规范》要求;
4.教研室主任要对试题的难易度、覆盖面、题量及编排格式等方面认真审核,符合要求后由教研室主任把本教研室的所有试题打包后于2019年12月29日前统一发送到教务处考试试题邮箱yzshijuan@163.com;并在标题栏写明班级、具体学科、命题人姓名。
(三)考场、监考、阅卷
1.考场实行单人、单桌,严格执行最新考试管理规定要求安排监考教师,每个不超过60人的考场至少应安排 2 名监考人员。
2.监考工作按照《济宁学院课程考试监考流程》及《济宁学院监考工作规范》要求进行。
3.学生证或身份证是学生参加考试的必备证件,考试期间学生要将上述证件置于桌右上角。
4.凡因病、因事等原因请假缓考的,于考试前由各系填写《济宁学院考试缓考申请表》 ,并及时填写相应考场记录单,随试卷交相关课程负责单位。
5.本学期继续实行每考场学生考试签到制度,具体操作请参阅系统导出考生名单流程,要求将学生签到表留存备查。
6.阅卷由教研室主任统一组织。阅卷工作按照《济宁学院评卷规范》要求进行,采用集体评阅、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不草率打分;试卷上的总分和各项分数,不得私自涂改,确属累计和批改错误,更改处必须有批卷人签名。
三、技能课统一安排考试
各年级钢琴、舞蹈、美术和一年级普通话训练安排统一考试。
四、随堂考查
未安排统一考试的学科均随堂考查,学校鼓励对课程考核方式进行改革和探索,也可采用开卷、口试和实操(实验、操作、表演、技能技法)、综合报告、小论文等形式进行,各种考试形式均要留存相关材料交教学科研办公室。
五、学生网上评教
在规定时间内,学生个人登录济宁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评教。学生只有评教之后才能查询本学期自己的考试成绩,今后才可能网上选课。
六、缓考和违纪学生处理
学生确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前教育学院签署意见后,考前报济宁学院教务处,并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按无故缺考处理。
考试中学生出现违纪情况,应在该课程考试完成半小时内做出书面通告,并由监考教师和违纪学生共同签字。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专科生考试作弊,取消其专升本报考资格。
七、成绩录入
阅卷工作完成后,各教研室要认真组织进行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在校区网站点击教务系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内网端口或外网端口)。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功能开通后,任课教师登录系统录入学生成绩,核对无误后提交打印成绩单,在相应处签字交教科研办公室存档后提交。
八、试卷分析
统分结束后,文化课考试各课程进行试卷及成绩分析(教务处主页常用下载栏下载),重点分析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能力的提高等方面的情况;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教师在教学手段、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措施及不足;今后教学需要改进的措施,形成书面资料,与阅毕试卷一起交教学科研办公室。
九、试卷装订
教学科研办公室按规范装订试卷,妥善保存。
试卷按如下方式装订:
1.使用学院教务处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封面手写文字应用黑色墨水笔,字迹清楚,工整规范;
2.封二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册;
3.空白试卷;
4.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5.试卷分析;
6.学生答卷(试题量较大的只装订学生答题纸部分)。
十、档案收集
任课教师教学工作总结(含教研室主任的教研室工作总结)及本学期教案、于2020年1月8日前教学科研办公室。
十一、组织领导
1.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期末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安排考试期间的检查及现场处理等工作,加大监考、巡考力度。
2.加大考试宣传、管理力度,组织师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加强师生诚信教育、遵章守纪教育。监考教师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坚守岗位,严守纪律。对监考不认真或纵容学生违纪的,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纪学生,务必将考试违纪情况 12 小时内书面通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出处理。要在严肃处理的同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期末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孙跃朋
成员:丰琳琳 李作照 冯科 常军 尚余良 郑玉梅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