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安排
二、考场安排(具体座次请看考生考场分配表)
三、监考教师
巡考人员:吴剑锋 丰琳琳 王庆梅 冯科 郑玉梅
考务人员:米霞 李洪艳 韩萍 鲁丽娜
说明:
1.每个考场两位监考教师,考前1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并清点试卷,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清理桌面、发放试卷等工作;
2.学生须携带有效证件进入考场,按座号顺序(《考生考场分配表》规定的座号,不是学号)坐在考场内,关闭通讯工具、学习机等数码用品,每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连续两科考试,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试结束,监考教师要清点并整理好试卷(一定要清点份数核对学号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