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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运动会上举办艺术团体表演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教科研办公室 舞蹈教研室        2018-04-04 10:06:30     浏览人数:

学前教育学院

关于在2018年运动会上举办艺术团体表演比赛的通知

一、目的

为培养自主创新能力,使同学们通过活动更好地学习和掌握学前教育专业技能,给同学们提供展现自我的舞台,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18年运动会上举办艺术团体表演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参赛班级

201418班、201518班、2016110班、201718班,共34个班级。

三、报名要求

1.以班级为单位全员参加。

2.每班表演的上下场及表演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表演要突出学前教育特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充分展现当代学生生动活泼、奋发进取、全面发展的精神风貌,应重质量,轻形式,本着节约可行原则编排。

4.参赛班级接通知后要积极训练,于2018415前到教学科研办公室报名。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占参赛班级的70%另设表演奖和最佳人气奖。

五、评比办法及标准

1418班为一组,1518班为一组、161101718班为一组班为一组。

评比实行10分制。具体评分细则为:

1.内容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具有时代感;(2分)

2.整体编排合理、连贯、完整;(2分)

3.表现形式新颖有创意;(1分)

4.动作与音乐旋律吻合,节奏感强;(1分)

5.动作流畅协调、优美,准确到位,表现力和技巧性强;(2分)

6.全员参加,精神饱满,整齐一致。按班级在校人数(请假除外),每缺一人扣0.1分;(1分)

7.服装统一。(1分)

注: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平均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科研办公室

2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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