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计字〔2016〕2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全省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分别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教师培养改革的部署要求,健全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体系,深化教学和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根据全省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科学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扩大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的招生规模,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专业的招生计划,提高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要重点安排培养学前教育师资。
三、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校借联合办学的名义,设立分校、校外办学点或在其他学校举办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接受“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在完成前三年中职阶段学业后, 必须转入所挂靠的高等职业学校,进行后两年高职教育阶段学习。
四、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各市、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不得超计划招生。合格生源不足的学校相应调减招生计划,学校之间不得自行调剂使用。
五、请各市教育局、有关高校于今年年底前,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申请等材料报送我厅发展规划处。
附件3
山东省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
单位:人 |
序号 |
学校名称 |
招生计划 |
|
总计 |
7300 |
1 |
青岛大学 |
340 |
2 |
聊城大学 |
600 |
3 |
鲁东大学 |
300 |
4 |
临沂大学 |
1600 |
5 |
济宁学院 |
1000 |
6 |
枣庄学院 |
300 |
7 |
德州学院 |
1200 |
8 |
菏泽学院 |
1200 |
9 |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60 |
10 |
东营职业学院 |
280 |
11 |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
180 |
12 |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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