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校务公开民主管理
领导小组的决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济宁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深化厂(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 [2003]10 号、济办发 [2003]14 号)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部署,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经党委研究决定,对我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进行调整,其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一、校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宋思伟
副组长:申德印 郑 宁
成 员:郭 平 孙西安 毕启东 余海滨 胡传娥
张淑敏
二、校务公开办公室
主 任:马云水
副主任:李肇勤
成 员:孔利剑 孙耀鹏 刘祥森 申建民 管 放
陈绪峰
二 OO 四年六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