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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春季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2016-03-29 15:45:49     浏览人数: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高学生艺体活动水平,进一步推动我校艺体工作上新台阶,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定于2016年4月底在南院运动场举办春季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动会是我校的重要比赛,是对我校艺体教育水平和精神风貌的一次大检阅。望各班根据竞赛规程的要求,积极组织训练,做好参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运动会顺利召开。
二、运动比赛,安全第一,要以育人为宗旨,发扬“团结、学习、拼搏、进取”的精神,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要端正赛风,严格执行运动员资格规定,坚决反对和抵制弄虚作假等不良风气。



学前教育学院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 学前教育学院2016年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时间与地点
2016年4月28-29日,南院运动场。
二、表演比赛项目
班级团体艺术表演,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三、竞赛项目:
男子:跳高,跳远,铅球,掷沙包投准,定点投篮,足球碰瓶。
女子:30米踏木板走,50米跳绳跑,60米,100米,200米,4×100米;跳高,跳远,铅球,掷沙包投准,定点投篮,足球碰瓶,1分钟踢毽子,12人集体跳绳。
单项报名不足三人者该项目取消。
四、竞赛项目分组:
男子组:在校男生
女子甲组:2012级1—4班2013级1—8班(共12个班)
女子乙组:2014 级1—8班(共8个班)
女子丙组:2015级1—8班(共8个班)
五、竞赛项目报名:
各班可报女运动员12人(男生不限数额),领队(班主任1人),教练(体育委员)1人。
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各队每项限报三人,另外可兼报接力。
运动员必须经过班主任核实,身体健康,无疾病。
六、运动员条件:
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七、运动员资格审查:
1.运动员报名,必须经过班主任同意,班主任要对照运动员条件仔细核查,确保符合运动员条件。
2.运动员的资格以学生处审查合格为准,运动员参赛时,必须佩戴号码布及学生卡。
3.为端正赛风,成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并查实有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队的责任。
八、竞赛办法:
1.计分方法:
各单项均取前6名,分别按7、5、4、3、2、1计分,男子得分不计入班级总分。打破我校运动会记录,加倍计分。
2.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委最新颁布的田径竞赛规则。
九、奖励办法:
1.表演比赛奖:按参赛队数的70%奖励,按类别设一、二、三等奖。
2.竞赛单项奖:各组各单项奖励前3名。
3.竞赛团体奖:甲组4名、乙组3名、丙组3名。
如遇积分相等,以破纪录和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果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4.竞赛设破记录奖。
5.设“精神文明班级”奖(办法另定)
十、报名时间:
各班必须认真填写“竞赛运动员报名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一经正式报名,不论任何理由,均不得换人和更改报名项目。各班务必于4月13日前将报名单送交教务处,过期将不予编排。
13级1-8班各班报3名学生裁判员,14级1-8班各报2名学生裁判员,于4月13日前将报名单送交教务处。
表演比赛项目以班为单位将作品类别、名称、参赛人数报教务处。各班务必于4月15日前将报名单送交教务处。
十一、教工项目:
项目设置和报名由工会组织。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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