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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颁布
发布者:本站编辑        2010-12-31 09:35:02     浏览人数:

鲁中晨报全媒体记者 张敏 报道
    鲁中网淄博12月30日讯 
今天,山东省政府、省教育厅在山东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教育规划纲要有关情况进行通报。记者获悉,《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正式颁布实施。
    《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今后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学习型社会,实现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的跨越。

每5000人口住宅区规划建设1所规模为6至8班幼儿园
    在未来十年,学前教育将重点推进学前三年教育的普及程度,提高公办和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在全省幼儿园的领域。
    山东省将强化政府职责,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新增幼儿园以政府举办为主,对民办幼儿园通过资金补助、规费减免、派驻公办教师等政策予以积极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施免费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省公办和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占幼儿园总数、在园幼儿总数的80%,所有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毛入园率分别于2015年前和2020年达到85%以上。
    另外,山东省将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把农村学前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一村(社区)一园”原则,以政府投入为主,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通过资金补助、规费减免以及优先安排建园用地等政策,鼓励村集体和公民个人举办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和其他资源,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
    优化城市幼儿园布局结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扶持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和个人举办幼儿园,促进公办、民办学前教育协调发展。制定并落实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政策,每5000人口的住宅区规划建设1所规模为6至8班的幼儿园。着力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三位一体育人机制
    素质教育推进计划的基本想法就是适当降低课程难度,积极推进课堂上的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效率,改革各种教育评价制度,通过这些来使素质教育实现一个更加深入的推进。
    山东将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机制,为推进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消除用人制度上的歧视行为,拓展多元化人才成长通道。严禁以升学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对各种违规办学行为严格实施问责制度。

均衡落脚点在政府责任
    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是党和政府一直所倡导的。落脚点主要是落脚在政府责任均衡上。每一个学校都应该有每一个学校的办学特色,每一个老师有每一个老师的教学风格,每一个校长也应当有他不同的治学理念。所以不同的学校在课程上、在要求上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均衡真正的落脚点、真正的基础在政府责任。就是政府要保证在学区内开设的所有学校投入均衡的责任。就是说在学校的建设方面,办学条件方面,应当是一致的。 
 
重点支持1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山东将实行高等职业学校对口招生注册入学制度和宽进严出的培养模式,完善专科职业教育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学习制度。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并重,支持各类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加强涉农、先进制造业、海洋经济、现代服务业等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大局的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全省转方式调结构一线工作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培训。
    山东将提高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布局调整,重点支持100所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建成一批国内一流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到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化率达到90%以上。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到2015年,全省建成1000个具有教育、培训、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的开放式专业实训中心,从中重点建设100个设备先进、与企业对接密切、运行管理水平高的多专业示范性实训中心。探索企业创办职业教育专业实训基地的有效途径。
    山东将大力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行职业教育弹性学制,推进学分制改革,推行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  就业紧密结合,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在各类职业院校建立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机制。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加强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合作与融合,完善职业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办学模式。

重点建设3至5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山东将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重点建设3至5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10至15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20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特色高职高专院校,逐步形成我省类别清晰、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体系。
    山东将全面推进高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加强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创新产学研结合模式,鼓励高校与企业联合办学,共同制订教学计划,定向培养人才。
山东将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调整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到2020年,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在校生大致相当。推进高等教育学分制改革,实行按学分收费制度,鼓励开展跨校选课和校际学分互认,推进双专业、双学位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创造条件实行弹性学制。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持力度,支持建立一批产学研示范基地,大力推进校企合作联盟和高校与企业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山东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鼓励教师和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模式和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
    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对到农村任教三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实行学费代偿政策。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必须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实行县域内教师定期轮换制度。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在农村长期任教。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山东将建立职业学校教师与企业高技能人才交流制度,鼓励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兼职或阶段性任职,聘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任教,全面提升职教教师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分别具有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以上相关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山东将建立师德考评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进修深造和评优奖励的首要依据,实施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把师德建设工作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山东将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在省属师范类高等学校进行面向农村紧缺学科的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鼓励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专业,保证优质师资的稳定供给。依托行业企业和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等学校,建设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
    山东将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对农村教师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津贴补贴标准。建设农村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立完善优秀教师表彰奖励机制,设立“山东省功勋人民教师”荣誉称号,表彰奖励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教师。

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山东将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成长规律,分别突出行为养成、道德认知、情感体验和理想信念等教育重点,注重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和团结协作精神,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完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机制。
    全面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和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处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立和完善公益性校外教育资源免费向学生开放制度,各类文化、科技、体育场馆等公共资源经常性地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坚持学校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在大中小学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 

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自主招生试点
    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探索学校与家庭合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机制;建立评价机制引领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实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完善推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城乡、强弱校之间教师交流机制;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
    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按照择优选拔人才的原则,进行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高等职业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录取,调整适合高等职业教育需求的考试内容和形式,加快探索实施高等职业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注册入学制度及配套措施。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山东将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成果。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搞好城乡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建设,继续实施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扶持工程,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定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当地升学考试办法。根据需要建设农村寄宿学校,优先满足进城务工人员原居住地留守儿童少年住宿需求。
    山东将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城市学校支援农村学校、强校支援弱校的工作制度。到2015年,率先在县(市、区)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济发达地区实现市域内均衡发展;2020年全省实现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5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支持发展民办教育,为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提供多样化选择。

新建高中不超50个班
    山东将推进普通高中规范化建设。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布局,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新建学校不超过50个班。到2015年,全省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到2020年,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
    山东将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从2011年开始,新入学的高中学生不再进行文理分科,2014年对高考科目设置与考试方法进行相应的调整。要加大投入,配齐师资和设施,为学校开设音乐、体育、美术及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供条件。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推行选课走班的教学模式和学分认定的教学管理制度,保障学生选择发展方向的权利。鼓励普通高中开发有特色的学校课程。关注学生自主发展,适应不同潜质学生的需求,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加强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

2012年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20%以上
    山东将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2012年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山东将提高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在2012年达到20%以上,并保持稳定增长。逐步建立教育投入公告和考核制度,将教育投入落实情况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并接受社会监督。
    山东将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依法加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各市土地出让收入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从地方分成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的途径,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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