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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发布者:教务处        2010-12-11 21:25:43     浏览人数:
      因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复杂,根据学院安排,特提前通知并提醒相关人员在下一步工作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一、 申请人体检合格后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用A3纸双面打印或胶印,不可复印),注意:因在进行测试时须提供本表,请在测试前按照要求打印本表(自己携带)并贴好二寸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三)初始学历、中间学历、本科学历与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此证书在学校统一管理,不需要本人提供。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六)《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七)《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两份(贴一寸照片)。
    (八)《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因在进行测试时须提供本表,请在测试前按照要求打印本表(自己携带)。  
    (九)近期2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证件照片1张,用于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反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与单位:济宁学院)。
    (十)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本科学习期间的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包含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及教育教学实习成绩),此表在学校统一管理,免测人员不需要本人提供。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学院组织人事部对材料审查、核实,其中对申请人提供的学历证书对照申请人档案或在专门的网上学历查询系统中核实。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按序号顺序排列。所有照片必须为同一底板的近期照片。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本人提交的相关证书的原件须提前准备并统一放置好。学校已为每人准备好材料袋,不需要个人购买。其他未尽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
 
附件:
    注意:前九项全都据实填写,最后一栏“填写人”不签名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一日
 
 
 
201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被测人员须知
一、被测人员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无身份证者应开具公安机关证明,携带教案(一式五份)、试讲用课件和《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二、本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对被测人员不指定试讲的课程和章节,被测人员根据申请任教学科自行准备教案。
三、被测人员应严格按照测试工作流程参加测试,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测试点工作秩序。
四、测试开始前半个小时,工作人员将组织被测人员抽签,确定测试顺序。
五、被测人员须将测试顺序号填写在教案首页,然后把教案(一式五份)和《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工作人员。
六、被测人员应按照申请的测试学科和组别,按抽签顺序进入规定的测试教室进行试讲(说课)和答辩。
七、被测人员在侯测和测试期间必须将手机关闭(振动、静音均不可)。
八、专业评议小组指定被测人员提交教案的一部分作为试讲内容,也可采用说课形式进行,试讲(说课)时间为15-20分钟。
九、试讲(说课)后,专业评议小组根据试讲情况、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提出面试题目2-3个,请被测人员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十、被测人员试讲时应注意授课环节、教学活动的有序展现,模拟真实教学情境下的主要教学活动过程,尽可能体现被测人员的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要求必须展示板书设计,应会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制作课件和进行教学。
十一、被测人员在试讲和答辩中应当注意教师礼仪,尊重专家,认真回答专家的提问。
十二、被测人员应按时参加测试,逾时不予补测。
十三、测试结束后,被测人员应立即离开测试地点,不得逗留或返回,更不得与未测试人员联系交流测试内容和情况。
十四、被测人员不服从测试点工作人员安排、扰乱测试点秩序且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测试成绩。有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按测试成绩无效处理,五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以上是转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的通知内容。
 以下是济宁学院关于本次测试工作的补充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办理工作证明
因我校暂未办理工作证,由师资科负责办理工作证明替代工作证。请本次测试的被测人员于5月24-26日到师资科提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当场打印、粘贴照片、签章,办好并带走。
办理工作证明的照片要与申请表上的、体检表上的、认定系统上传的电子照片等均为同一底板。
5月24日请参加测试人员提前打印好《教师资格申请表》,办理工作证明时一并在该表的第一页加盖学院公章。办理工作证明的照片交到学校办公室,背面写清楚姓名、身份证号。
二、《教师资格申请表》填报说明
A3纸型、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工作单位填写“济宁学院”,户籍所在地填写本人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派出所,申请资格种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出生日期填写格式为“1980-06-09”,现从事职业填写“高等学校教师”,通讯地址填写“山东省兖州市西御桥南路346号”,邮编272100,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均要填写,申请任教学科须从任教学科一览表(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使用)中选择一个三级学科并与教学能力测试报名时一致。身份证号码填写18位。本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起、止时间的格式与出生日期的填写格式相同,每项均要填写。“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身体和健康状况”、“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普通话水平”等栏,格式、内容等填写要求如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200*年参加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考试成绩合格,普通话水平*级*。分别填写到相应的栏目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及以下栏目不填写。
三、参加测试所带材料
本次测评的被测人员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无身份证者应开具公安机关证明),携带教案(一式五份)、试讲用课件、《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等证件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四、填报认定系统及提交材料的日程安排
6月1日至2日,申报人学习认定系统操作程序(报名办法、系统操作等另行通知)。3日至4日申报人网上报名使用认定系统填报。5日至6日申报人提交材料。7日至9日,学校检查、核对材料,确认申报人在认定系统内填报的信息是否有误。6月10日,省教育厅关闭认定系统。
五、教学能力测试时间
本次教学能力测试时间预计在5月29日前后,具体的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参加测试人员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注意事项
1、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分开按顺序排放。所有的表格及证件复印件按顺序排放整齐(有照片的统一要求头朝上或头朝左摆放)。
2、所交的照片要求与申请表上张贴的、体检表上张贴的、认定系统上传的电子照片等均为同一底板。
3、身份证要正反两面都复印在A4纸的一面上。身份证丢失的,提交临时身份证。
4、体检表的每一栏都要填写,每一处需要医师签字的要签字。相关的检验单据要求统一用订书钉钉在背面。体检的意见或结论一定要有“合格”两个字,主检医师签字,体检单位盖章。建议到济宁市、曲阜市的第一人民医院及其他同级别的第一人民医院体检,统一使用本次通知要求的体检表(申请人下载打印)。
5、测评的费用一旦上交到省教育厅,将不能退回。
6、姓名有曾用名或曾经使用过同音异形字的,请本人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出具相关的证明,附在身份证复印件的后面一并上交。还要核对自己所有证件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7、凡复印件均要求使用A4纸复印,其他纸型的不予受理。
8、证件尤其是毕业证上有改动痕迹的,需要到发证学校补章,以示证明。
9、表格中的“工作单位”填写:济宁学院。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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